| 我区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
|
| 2007-09-27 16:51 文章来源:北碚区政府信息公众网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28号)和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7〕20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按照相关要求成立了北碚区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区长赵文锐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加强组织领导,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为使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地开展,同时成立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设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周后备同志担任,抽调了有关部门科室负责人作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截止9月10日,成员单位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557户,其中,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检查有用人单位107户,下达《劳动保险监察整改指令书》43份;工商部门通过辖区各个工商所检查用人单位333户;安监部门检查用人单位102户,发出《现场处理决定》、《停产整改通知书》等执法文书78份;卫生部门检查用人单位15户,并对联4家企业予以警告的卫生行政处罚。对全区76户“四小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查率达100%。依据法律程序,对检查中发现有违法用工的用人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整改指令书》43份。督促18户用人单位与771名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督促30户企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2870人。
通过检查,排查出用人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突出安全隐患146处,发出各类执法文书78份;排查出用人单位在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卫生档案、用人单位是否对接触有毒有害工种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对职业禁忌人员是否调离有毒有害工作岗位等内容,存在问题15起,给予卫生行政警告处理。通过检查使国家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得以贯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