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区启动新《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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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9-05 10:59 文章来源:北碚区政府信息公众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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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于9月1号开始正式实施,当天,我区举行大型宣传活动,宣传该条例的有关内容。
区领导蒋平、赵宝权、阳世卓、成肇兴、赵宗芳以及市环保局、市政府办公厅等有关领导参加了宣传活动。
据了解,新的《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是今年5月18号重庆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的。新《条例》是在原《条例》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新的规定,结合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实际,重新制定的。与旧《条例》相比,具有操作性强、综合性强、创新点多等特点。
新《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我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推动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促进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和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区委副书记蒋平在讲话中表示,我区将严格执行新的《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以生态北碚建设为指导思想,以“一极两区”为发展定位,以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为抓手,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加强对生态环境的管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施强有力的环保措施,提高环境监管水平。
据了解,我区还将9月份定为新的《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宣传月,并将分层次、有重点地深入到各镇街、农村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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